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鼓励各类人才积极投身创业创新事业,助推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建设,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将于4月中下旬在县级以上城市开展“2018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16日至22日。
二、活动主题
精准服务促就业,汇聚人才助发展。
三、服务对象
(一)以2018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同时面向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各类求职者。
(二)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同时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准确掌握求职招聘信息。各地要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办理、基层平台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与社会机构开展合作等有效途径,多渠道了解2018届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困难职工、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等各类求职者的就业状况,完善基础台账,详细掌握其就业需求。要深入用人单位广泛收集招聘岗位信息,确保岗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要做好供求双方具体需求信息的分类整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对接和匹配服务。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招聘活动。要通过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和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发布岗位信息,提供远程招聘、视频面试、网络直播等招聘服务。要深入校园、基层等求职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因地制宜组织灵活多样的专业化、小型化定向或专场招聘会。要在活动现场设立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窗口或服务台,提供相应的就业创业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中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设立“2018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专栏,免费发布招聘会和岗位信息。
(三)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各地要组织辖区内的职业指导人员深入基层,为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要主动与高校联系,组织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参观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开展模拟求职应聘、现场观摩等体验式教学活动。要在活动期间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等专家团队,深入高校开展就业创业方面的巡回讲座和交流活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特别是初创企业、小微企业的用工指导,指导其科学制定招聘计划,提供招聘用人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四)做好政策落实和权益维护工作。各地要在活动期间加大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力度,帮助用人单位申请和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提高其吸纳就业的积极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要及时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要将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给予专门指导和重点帮扶。要加强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维护工作,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告知其相关权益和维权途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招聘周活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工会、工商联等部门配合。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摸清辖区内求职者就业需求,做好招聘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汇总招聘活动和岗位信息,按照统一格式上传中国公共招聘网(上传信息的具体要求可从http://www.cjob.gov.cn/download/index.jhtml下载),并通过多种形式在当地广泛发布。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动员辖区内各类高校,组织好2018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周活动。各地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地工商联要积极动员民营企业提供岗位信息,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上传中国公共招聘网统一发布。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移动终端等多种媒体,提前做好招聘周时间安排和活动内容的宣传工作,及时组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要大力宣传推介中国公共招聘网,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做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专栏链接,引导各类求职者登录查询招聘会和岗位信息。要加强对就业创业政策的集中宣传,全面解读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提升就业创业政策知晓度。
(三)加强监管,有序推动。各地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信息管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01号)要求,加强招聘信息管理,对用人单位的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必要审查,严格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和发布程序,坚决杜绝各类虚假信息。各地要制定招聘周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查活动现场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招聘周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做好总结,及时上报。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于4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上报招聘周活动方案和准备情况。活动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对各地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及时汇总招聘周活动情况,认真总结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活动总结和“2018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4月28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附件:2018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