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关于增设社会工作等高等继续教育本科专业的公示
根据安康市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发展对本科人才的需求状况和高等继续教育本科学历教育市场的结构实际,结合我校办学条件,依据《陕西省普通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论证和充分准备,拟申报社会工作、旅游管理等继续教育本科专业。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3约29日-4月12日。如有疑问请致电0915-3219164。
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3月29日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3约29日-4月12日。如有疑问请致电0915-3219164。
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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