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工作安排
为做好我校2018年上半年博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本次申请博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4月25日前提交全部博士学位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二、根据《西北政法大学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高级法律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方案》(2017年8月修订)的规定,申请学位人员须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获得规定的学术成果,研究生院将对学术成果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三、根据《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规定,所有申请学位人员的论文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通过后进入论文送审环节,学位论文在答辩结束前不允许修改。
四、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发〔2014〕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发〔2014〕5号),我校将对学位论文实施抽检。
五、2018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具体时间安排
各方向组 织预答辩 (4月15日前) |
1、各方向组织预答辩 各方向按照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研究生预答辩要求,组织本方向学生进行预答辩,凡未进行预答辩或未通过预答辩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步学位申请环节。 |
个人上网填报信息(4月15日前) |
2、个人填报学位授予信息 请申请人于4月15日前登陆网站(http://www.cdgdc.edu.cn/xwxxcj/10726/)填报个人学位信息(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所有信息输入完毕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并在系统下打印出《西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 具体要求见《西北政法大学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 |
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4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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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凡是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在4月25日前准备好以下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办: (1)博士学位申请书2份; (2)学位论文自评表5份; (3)西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1份; (4)答辩申请表2份; (5)博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2份; (6)符合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纸质版学位论文10本(其中5本要求符合盲审格式)及电子版1份; (7)本人攻读博士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复印件(原件研究生院审核后返还)。 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应当是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推荐的最终定稿,在答辩结束前一律不允许修改,提交论文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一致。 学位论文电子版采用word文档格式,一律采用以下格式命名: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名称.doc。 |
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4月26日前) |
4、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位办负责将需要检测的学生论文上传到“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进行论文检测报告的分析处理等工作。未在规定期间内进行检测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论文,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具体规定见《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 |
论文评阅(5月25日前) |
5、论文评阅 学位办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论文送交相关专家进行评阅。论文评阅采取双盲评阅的方式,论文作者须提交5本要求符合盲审格式的纸质论文,不得出现作者信息。 |
各方向组织论文答辩(6月10日前) |
6、论文答辩 各专业答辩时间及地点由各导师组安排,并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学位办备案,答辩时所需论文和表决票由答辩秘书在学位办领取。 论文答辩结束后3日内,所有材料按一人一袋装入学校专用学位材料档案袋,由各方向答辩秘书仔细审核相关材料后交学位办。 |
学生向图书馆提交论文(6月30日前) |
7、提交论文 学生在答辩后须向图书馆和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五本。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85385418 注:已通过论文答辩但答辩委员会要求进行论文修改的学生,请按照要求及时认真修改,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学位论文提交存档申请表》,重新制作打印论文提交图书馆存档。 |
召开学位会(6月中下旬) |
8、6月中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事项。 |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