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博士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创新能力是否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为使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考生入围,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督查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办公室、复试面试小组,并负责对复试工作办公室、复试面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巡查,若发现复试舞弊及其他违纪现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并取消考生复试资格。校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全程进行监督和纪律检查。
1、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学川
副组长:任工昌
成 员:博士招生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复试工作办公室:
主 任:任工昌
成 员:吴鲁阳 李成龙 王 博
复试面试小组:
成 员:由考生报考博士生导师及外语测试专业教师等组成。
2、校复试督查小组:
组 长:王 东
成 员:贾晓霞 靳 凯 刘冉夏
二、博士招生原则
1、每位博士生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两名,每位博士生导师在所属交叉自设学科每届招生人数不超过一名(含硕博连读)。
2、普通招考根据初试、复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同时结合年度招生名额择优录取。完成非定向考生录取后,再根据剩余招生计划进行定向考生录取。
3、现场资格审查与确认之后不得更换报考导师。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陕西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及专业课复试分数线要求。复试分数线由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划定,并在复试之前进行公布。
2、所有上线考生必须参加校复试面试小组组织的综合面试。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综合面试:
进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试。
3、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由校复试面试小组与导师共同确认复试成绩,复试面试小组组长和导师共同在《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情况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在学校总指标范围内,导师同意录取人数应符合博士招生原则。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及复试工作办公室成员负责记录和汇总成绩。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的原则
1、总成绩=[外国语成绩×1.5+(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0.75]×60%+复试总成绩×40%
2、面试打分方法
面试评委人手一份复试考生名单及打分表,当场打分,签字确认。
3、总成绩汇总:复试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非定向与定向考生成绩分两队,由复试面试小组组长签字并盖章,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录取基本办法
复试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导师录取意见提出拟录取名单,非定向与定向考生拟录取名单分两队,并按博士招生原则拟录取。拟录取名单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考试管理中心批准,方可录取。
八、举报电话及信箱
校纪委监察处:029-86168052
研究生院:029-86168200
电子信箱:jwb@sust.edu.cn
yjszs@sust.edu.cn
九、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