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发布选调教科研人员及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的公告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是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实践指导工作。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人岗相宜、择优选强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科研人员9名,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3名。现向社会发布教科研人员选调及高层次科研人才引进公告,欢迎有志于教学研究及教育科研的工作者积极报名。
联系人:王钰闻
联系电话:13992152777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8月16日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选调教科研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省教科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21〕6号)精神,结合实际,拟向社会选调教科研人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高等教育研究人员2名,教育政策研究人员1名,职业教育研究人员1名,中学英语教研人员2名,中学语文教研人员1名,小学数学教研人员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教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等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博大的仁爱之心、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扎实的专业基础。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科研工作,自觉为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奉献智慧。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勇于担当。
3.教育理念先进。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践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教科研能力较强。具有指导学科教学、组织开展教育科研的能力,近两年来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学术造诣较高,在学科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一部学术专著,在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除上述要求外,各类选调人员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高等教育研究人员:具有普通高校教育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熟悉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理论功底扎实,研究能力突出,在高等教育宏观发展及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方面有专长,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备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协调沟通与管理服务水平较高。
教育政策研究人员:热爱教育政策研究,熟悉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在教育政策研究方面有专长,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应用研究成果;能够对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效的政策咨询、高质量的对策建议。
职业教育研究人员:具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熟悉职业教育政策,在职业教育教科研方面有研究专长及成果。
基础教育学科教研人员:属于省级骨干体系内人员,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优异;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课程体系、教材教法、学科教学;所学专业必须与研究领域一致。
5.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教科研工作学术道德规范,有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精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作风民主,虚心学习,善于总结和提炼教师的教学经验,勇于探索、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6.综合条件较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原则上应具有6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教师(教授)专业技术职称,或特级教师,或省级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在原单位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陕西教科研网等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将指定的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sxjkydwrsb@163.com。
联系人:王钰闻
联系电话:13992152777
3.报名材料
(1)《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科研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扫描件;学术专著封面、版权页及目录扫描件;主持过的省级及以上课题的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及成果扫描件;省级及以上的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成果扫描件。
(4)获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的荣誉证书扫描件等。
(三)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不低于1:3。否则,不进行该岗位选调工作。
我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各类材料的原件。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公开考试
我院将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公开面试和笔试。面试统一命题。面试后将按照同一岗位选调人数与通过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资格人选。综合得分实行百分制,按照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健康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七)社会公示
在陕西教科研网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人员录用
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我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8月16日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育科研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科研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发〔2019〕16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人岗相宜、择优选强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及岗位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3名。主要从事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教育综合改革研究、教育评价改革研究等。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6.具有适应岗位工作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陕西教科研网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发至指定邮箱sxjkydwrsb@163.com。
联系人:王钰闻
联系电话:13992152777
3.报名材料:
(1)《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3)业绩材料(科研论文,研究成果,教科研获奖证书,学术专著封面、版权页及目录)扫描件。
(4)获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的荣誉证书扫描件等。
(三)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资格审查。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及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各类材料的原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开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按照得分高低,确定拟引进人员。
(五)健康体检
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七)社会公示
在陕西教科研网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人员录用
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我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