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积极推进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增进社会及学生、家长对我省分类考试招生政策的了解,展示我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优势、特色及招生政策。陕西教育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在陕西教育新闻网、《教师报》开辟“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宣传专栏,同时委托西安昭信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宣传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宣传专栏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遵照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陕西教育新闻网、《教师报》的宣传材料报送工作。
二、主题明确,内容客观真实。1.学校提供的宣传内容须客观、真实,特别是有关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办学成果、就业率等,严格按照委厅有关要求执行,不得使用模糊语言误导考生,确保考生和家长全面准确地了解学校办学和招生情况。2.涉及学校名称、招生类别、专业情况、招生层次、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办学地点、毕业证书、助学通道等关键内容,须按主管部门核准的口径准确无误地介绍清楚,各种荣誉称号均需提供证明文件备查。3.学校提供宣传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因学校提供宣传材料及素材侵犯他人相关权利而造成的法律纠纷及一切经济损失,由校方承担。
三、具体宣传及要求。以各院校与西安昭信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约定为准。
联系人:任海阳
电 话:(029)85225379 18591766711 18092376321
陕西教育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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