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将我市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为主,可招聘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专科毕业生仅限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特殊教育学校招聘,且招聘数不超本县区招聘总量的10%)。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上述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聘用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对其他人员申报特岗计划,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人员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附单位联系方式。截至2020年8月31日,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含我市处于服务期的特岗教师)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户籍条件。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人员须为陕西省户籍,其它学科应聘人员须为榆林市户籍(原为榆林市户籍,因上大学户籍迁出者以榆林市户籍对待)。
5.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要求,能适应农村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目录(见附件)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9日9:00至7月3日18:00。考生可通过“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登陆注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
6月29日10:00至7月6日18:00为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五、准考证发放
网上自行打印,时间拟定为7月20日9:00起。
六、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分为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一)教育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对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的了解与运用情况。满分100分。
(二)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申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七、考试日期及具体时间
省特岗办定于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统一举行笔试,笔试采取分卷形式,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八、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区特岗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榆林教育网、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者持《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17届及以前毕业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到各县区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审查。逾期不复审视为放弃面试,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九、有关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也不开办任何培训班和辅导班。
联系方式见附件。
榆林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