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
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学校2020年人员补充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质量,经2019年12月18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就2020年人员补充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进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西部红烛精神”,努力建设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高效精干的人才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建设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作为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快“放管服”改革,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完善多元用人机制。按照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队伍建设目标和“控规模、保重点、提质量、强特色、固优势、重成本”的队伍建设要求,2020年作为“十三五”期间队伍建设第三阶段的最后一年,学校将适当压缩人员补充规模,着力补齐队伍建设短板,重点优化队伍结构,全面提升队伍整体质量。
二、补充原则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将思想政治建设贯穿人员补充工作全过程,落实师德师风长效机制,把好各类补充人员思想政治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7号)精神,坚持“三全育人”总体要求,以建设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一流马克思主义学科为重点,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配齐建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解决辅导员队伍编制问题,全面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培养质量,做好学生思想政治保障。
(二)彰显西部教师教育特色。坚持“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贯彻落实《陕西师范大学西部教师教育珠峰计划》(陕师党发〔2019〕75号),全面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选聘机制,构建教师教育师资共同体,提高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增强引领西部教师教育的能力,拓展服务西部基础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积极落实“一带一路驼铃计划”,立足西部,面向“一带一路”教育文化领域合作交流,充分发挥“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积极作用,建设服务“一带一路”的国际化教师队伍,加快“一带一路”相关智库建设,提升在国家层面的贡献度与影响力。
(三)聚焦学科重点发展方向。2020年是“双一流”建设和第五轮学科评估的关键之年,坚持聚焦学科重点发展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应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人才集群定向建设,激发学科发展的内生动力。深入贯彻《陕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陕师党发〔2019〕64号),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努力引进和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创新能力强、能带领本学科攀登学科高峰的带头人群体,厚植成长土壤,塑造人才高峰,发挥聚集效应,引领学科发展。
(四)深化聘用管理体制改革。针对学校长期满编运行的实际,进一步树立人力资源成本意识,加快推进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强化岗位管理,加强考核评价,提升人员效能。探索人员总量管理模式,改革管理职员补充方式,完善多元聘用管理体制,通过常规补充和引进、特聘岗位聘用、师资博士后、准聘长聘(Tenure Track)、专职科研岗位聘用、兼职聘用、人事代理等多种方式合理补充各类人员,提升人力资源效益。
三、补充数量
2020年计划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54人,引进或常规补充教学科研人员67人,补充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9人,招收师资博士后48人,聘用外籍专业教师11人,具体情况见附件2-6。
2020年计划补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9人,招聘专职学生(研究生)辅导员30人,具体情况见附件7-8。四、补充条件
(一)教学科研人员
1.引进或常规补充教师
(1)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文、理基础学科一般应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2)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有副高级职务或相当水平的博士,文科不超过40周岁、理科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或相当水平的博士,文科不超过45周岁、理科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非外语专业人员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或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
(4)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2.外籍专业教师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无法律纠纷、无犯罪记录。
(2)原则上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3)在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教学或研究经历,能够运用英语独立讲授至少1门专业课程(不含小语种专业外籍教师);在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者优先聘用。
(4)专业背景符合学校的学科设置,符合相应专业的教学需求。
(5)连续在校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
3.师资博士后
(1)具有博士学位,且博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3年。
(2)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符合各流动站对博士后人员招聘岗位的要求。
(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
工程实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部分具有管理性质且对实践技能要求较高的工程实验岗位,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具有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可适当放宽,但要从严掌握。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2.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公费师范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对于个别具有应聘岗位从业经历且实践能力突出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要从严掌握。
3.具有从事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原则上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一致。
4.招聘岗位具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三)专职学生(研究生)辅导员
1.中共党员。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
4.具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五、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各类人员招聘程序见附件1。
六、聘用方式
教学科研人员采用灵活多样的聘用方式,由各相关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情况,按照人员补充程序提出具体意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确定。专职学生(研究生)辅导员按事业编制聘用,不再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自2020年起,管理职员将主要从辅导员队伍中调整补充。
七、保障措施
(一)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坚持“走出去”,充分发挥海外引智工作平台和社会机构的作用,通过举办“曲江学者论坛”海外论坛、开展海外专场招聘和组团赴海外定向招聘等方式引才,同时支持各有关单位依托学校人才招聘活动、国内外学术论坛(会议)等学术活动、公派访问学者等积极赴海外引才,学校将为相关单位海外引才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坚持“请进来”,继续通过“曲江学者论坛”等引才平台,择优资助一批优秀青年人才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和面试;依托校内人才计划,完善人才“金字塔”支持体系,继续加快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步伐。
(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学院在办学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学校支持世界一流学科和第一层次建设学科师资队伍建设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和具体措施,在学校确定的补充计划内由各有关单位自主开展新教师选聘工作。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计划指标限制申报补充。
(三)对在引进与培养及举荐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伯乐奖”奖励暂行办法》(陕师校党〔2018〕16号)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为尽快补齐配强辅导员队伍,学校将拓宽选聘渠道,采取校内外招聘、“2+3”辅导员选聘和军转干部选配等多种方式补充专职学生(研究生)辅导员,严格按要求确保辅导员队伍及时补充到位。
(五)工程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方面,紧密围绕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高水平工程实验技术团队及人才培养与引进,根据实验仪器配置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补充工程实验技术人员,特别是重点补充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验的人员。自2020年起,对补充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各有关单位可参照教学科研人员补充程序,自行考察选拔相关人员,报学校审批。同时,在一定范围内统一组织实验技术岗位专场招聘,确保招聘效果。
(六)中小幼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为建强做优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力量,学校将面向西安市举行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专场招聘,对于具有特级教师称号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可直接考察引进,不受补充计划限制,为附属中小学长安校区建设提前储备人才。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抓人才工作的责任意识,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优势,调动各方力量,厚植人才成长沃土,推进学校人才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各教学科研单位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将列为本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做好各类人员的补充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全员参与,要主动宣传,真正把学科建设急需的高水平人才吸引到学校中来。在人才补充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全教育,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对近五年人员引进(补充)的投入产出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升人员补充工作成效。
(二)坚持标准,严格考核
各有关单位要以学校和本单位学科及队伍建设规划为基础,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和问题,按照学校各类人才补充条件,统筹规划、严格标准、把握节奏进行补充。学校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各有关单位在人员补充过程中要严把政治关,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尤其要注重个人品格、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考察,形成独立的政治表现鉴定报告。要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信息中心作用,利用专业人才测评系统定点、定向、定人综合评价,同时要高度重视同行专家评议在高级职务人员补充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人员补充精准度,提高补充质量。各有关单位还要重视对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况的考察,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评。(三)引培并举,全面提升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处理好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和发挥好现有学术带头人作用的关系,在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和教学科研团队引进力度的同时加强现有人员培养,储备各类人才计划申报人选,引培并举,双轮驱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人才队伍质量,推动“一重三大”成果产出。在师资博士后招收和专职科研人员聘用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方向,提高要求,优化队伍结构,搭建学术梯队。同时,要统筹好各类人员补充的关系,加强聘期考核,积极盘活人才资源。
(四)创新方式,多元补充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岗位性质和具体工作任务,合理选择人员补充途径。要充分利用准聘长聘(Tenure Track)、专职科研岗位聘用、兼职聘用、人事代理等编外聘用方式,满足各类岗位用人需求,在确保相关工作积极推进的同时,控制用人成本。
九、其他说明
2020年人员补充计划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pdf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常规补充(引进)教学科研人员补充计划.pdf
附件4: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补充计划.pdf
附件6: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外籍专业教师人员补充计划.pdf
附件7: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计划.pdf
附件8: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专职学生(研究生)辅导员补充计划.pdf
陕西师范大学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