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2019年秋季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陕西师范大学有六十多年的继续教育历史,是西北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最早设立成人教育机构的院校。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是学校继续教育的办学学院。
发展历程
1955 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陕西师范大学函授部,开始举办函授教育;1985年,开始夜大学招生;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1999年更名为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06年,陕西师范大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并入继续教育学院。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陕西师范大学成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院校,同年5月成立网络教育学院。
2010年7月,为了理顺办学关系,有效整合办学资源,创新教师教育模式,促进学校教师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培养工作,陕西师范大学将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资源整合,合并成立了远程教育学院。
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学院积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及省教育厅信息化建设任务。
2008年,陕西省教育厅依托陕西师范大学设立了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同年,陕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资源中心开始建设。2014年6月,为了全面做好我校信息化教学管理和信息化教学支持服务,由学校教务处牵头,成立“陕西师范大学信息化教学支持与服务中心”,该中心依托教师教育资源中心开展校内教学支持服务工作。
2016年,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由省教育厅指导、陕西师范大学主持建设的陕西省高等教育MOOC中心(陕西师范大学中心)正式成立。省教育厅指出,MOOC中心要发挥教师教育专业优势,整合优质在线课程资源,以现代学习理论和教学理论为指导,搭建在线开放课程平台,积极开展开放课程研究和应用服务。
陕西师范大学将以上三个中心的工作交由远程教育学院承担。自此,远程教育学院与三个中心合署办公,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着力打造教育观念先进、教学风格鲜明、教学成效突出的优质在线课程平台,切实加强教师教育、基础教育资源建设,促进信息化课程开发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办学形式
学院有网络教育、函授夜大教育、研究生教育和非学历培训4种办学形式。
网络教育开设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3个教育层次,开设汉语言文学、教育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33个专业。按照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发挥网络教育远程办学优势,在有关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与相关办学机构合作,建立了立足陕西、服务西部、面向全国的100多个校外学习中心。
依托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开发建设了553门网络课程,其中自主开发的《古代汉语》《外国教育史》和《中国古代史》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精品网络课程”,《古代汉语》《中国古代史》被评为国家级精品网络资源共享课。与学校教务处联合打造《隋唐人的日常生活——由小见大的历史》《心身疾病预防与心理调节》《哲学观念的变革——<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性别与电影》《中国筝艺术》、延安文艺与中国新文学》《灿烂的唐代文化》《多彩的黄土高原》等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8门,均已在教育部“爱课程”网站上线。
函授业余教育开设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历史学、教育学、音乐学、美术学、学前教育等多个专业。在省内外设有多个函授站(点),招生覆盖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区。
研究生教育包括成人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培养。我校是西北地区唯一的成人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基本理论和成人教育管理学。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培养是国家对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和途径,是国家教师教育模式创新的重要体现。
非学历培训工作,目前开办了第二本科专业,承担“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教育部示范性国培、中西部中小学(幼师)国培、中小学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创新平台培训(帮扶中西部深度贫困地区三州三区)、区域远程培训、短期集中培训任务,开展书画等级考试、自学考试、社区服务、心理咨询和各类教育培训等。
机构设置
学院下设办公室、招生部、教务部、函授夜大部、教育硕士管理部、资源研发部、技术部、培训部、学科教学研究所、远程与继续教育研究所10个行政与业务管理部门。同时成立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委员会、资源建设专家委员会、培训专家委员会,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与评估,确保教育质量,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在新的平台和起点上,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将进一步发挥现代远程教育优势,强化教师教育特色,继续为社会培养各类应用型人才,为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其他行业在职人员、社会青年等。
报名条件:1、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本科须具有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文凭;报考专科起点本科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文凭。
2、报考考生须年满十八周岁。
3、户籍非学习中心所在地区考生,报考时请提供本人在本地区工作证明,不在当地工作或不能长期在当地进行正常学习与考试的考生,不予报名。
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特别声明:
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是教育实施单位,并非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包括报名者提供的原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具有权威认定资格,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信息最终审核结果以教育部“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结果为准。
学生必须为其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合格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或伪造个人身份的学生,无论何时查出,均取消学籍,已经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招生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6日(招生名额报满,报名时间会提前结束)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及允许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
报名手续:报考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考专升本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至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或允许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现场报名。
特别说明: 根据司法部令第140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 自2018年4月28日起,报考网络教育专升本、高起本法学专业,高起专法律事务专业所取得的相应学历,将不能作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统一命题
考试时间:2019年9月7、8日
考试科目: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语文(文科) / 数学(理科)+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科起点本科:大学语文(文科) / 高等数学(理科)+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考试方式:机考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及允许招生的各校外学习中心。
考前辅导:入学考试大纲及样卷可在学院网站“网络教育”-“招生专区” -中“备考题库”下载或登陆http://exam.snnu.net进行机考模拟练习。
入学考试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清退学籍。
五、录取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考试后择优录取,并由陕西师范大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考生可以登录学院主页(www.snnu.net)—“网络教育”—“招生专区”—“录取查询”处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或高中起点起本科者。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起点本科或高中起点本科者。
3、参加近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相应分数线者(须持准考证原件及当地招办出具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并提供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
4、我院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者。
六、教学及学习
● 学习模式: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学习包+课程作业+学习中心导学辅导。
● 课程考核:平时作业所占成绩比例30%,网络学习成绩占成绩比例10%,课程考试或课程考查成绩占60%。学院每年组织两次课程考试,学生在所属学习中心集中参加考试。
● 采用学分制,弹性学习期限,学生可自主地掌握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
七、毕业证书与学位
凡正式注册的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本科层次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 国家承认学历,并上报教育部予以电子注册(办学类型代码为“7”)。符合陕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位授予条件者,均可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 199 号(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崇鋈楼303室)
邮政编码: 710062 咨询电话:029-85303711-14 转 8021 ,85307999
网 址: www.snnu.net 传 真:029-85307999
2019年秋季允许招生校外学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