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是国家电网公司等十二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一、报考条件
1. 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地区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选以下任一报考点,并在该报考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3.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参见我校“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参见我校“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四、考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9 年3 月20 日至4 月14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英语(满分值为100分)和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参见我校“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博士生入学考试科目参见我校“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安排。
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14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复试地点、时间。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由我校确定。
地点:华北电力大学
时间:后期确定。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2019年6月中旬由我校研招办寄发考生本人。
六、入学
新生2019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生的学制3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制4年,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八、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校部第四教学楼B211室
网址: http://www.ncepu.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
邮编:102206
电话:010-61773961
传真:010-61773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