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咸政教基字〔2018〕19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有关单位:
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已经揭晓。根据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市上划定了各批次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现公布如下:
一、面向全市统一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面向全市统一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75分。
招生学校为咸阳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三原南郊中学,兴平西郊中学,武功普集中学,泾干中学,礼泉一中,咸阳中学,乾县一中,秦汉中学。凡中考成绩达到全市统一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填报以上10所学校中,除考试报名所在地县市区以外的学校,每个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
二、市实验中学面向全市农村薄弱初中定向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市实验中学面向全市农村薄弱初中定向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35分。
三、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秦都区456分 渭城区446分
兴平市400分 武功县408分
三原县400分 泾阳县448分
礼泉县425分 乾 县 408分
永寿县414分 彬州市408分
长武县394分 旬邑县440分
淳化县350分
四、民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
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分布及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在各县市区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秦都区和渭城区410分,其他县市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下延30分。
五、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艺术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填报志愿。为了给考生充分的选择机会,市上划定的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人数大于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际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及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最终确定。各县市区要向社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招生有关政策,对考生进行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引导考生根据个人志向和学业成绩科学选择高中学校,按程序规范、有效填报志愿,确保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坚决禁止违背考生意愿、强制或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的行为。
2.坚决禁止违规宣传。按照中省有关精神,各县市区和初中不得公开发布、提供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学校、教师、学生排名,不得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惩校长、教师。各初中学校不得在校内外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面等,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的教育环境。
3.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坚决禁止任何学校通过违规承诺、擅自设定招生分数线、提前收取优秀考生押金等方式抢挖优秀生源,欺骗误导学生。各县市区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坚决纠正个别学校违规宣传和私自招生行为,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咸阳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