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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公布2018年中考照顾政策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作者:陕西普通高等教育信息网更新日期:2018-05-26

      市教育局公布了2018年中考照顾政策,共分三大类,其中西安市引进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也可享受。符合中考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11日至15日在“西安市招生考试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类为烈士子女。第二类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退役);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初中阶段获得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和省级、市级一等奖者;初中阶段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和省级一等奖者;初中阶段在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者;初中阶段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或为国家一级运动员者;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户家庭的女考生;西安市引进的A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第三类为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和省级、市级二、三等奖者;初中阶段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和省级二、三等奖者;初中阶段在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二、三等奖者;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者;西安市引进的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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