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3。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铜川新区朝阳路8号
第六条 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设有孙思邈医学院、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师范教育与管理学院四个二级学院,以及基础部、培训部及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目前有三年制高职专业30个,五年制高职专业14个,其中,央财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1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央财重点支持建设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省级精品课程1门。建成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站9个,建成省市级人才培养基地13个,被确定为陕西省“人人技能工程”实施院校。现有教职工334人,其中专任教师232人。面向陕西及周边四川、重庆、湖北、山西、甘肃、内蒙、宁夏、青海、河南等10省(区、市)招生,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353个,成人学历教育学生4485人,年岗位培训10000人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2018年我院30个专业面向10个省市计划招生。 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上查询。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
主 任:院长 杨建波
副主任: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新正
副院长 赵公社
副院长 董定方
副院长 石亮婷
办公室主任:招生就业处处长 刘西平
成员:范建锋 党宝刚 南征 王赵云
第九条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高职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录取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各省高职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在陕报考代码8145。
第十一条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按“分数优先,遵循自愿”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的体检标准。
第五章 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四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5500元/年。
第十六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顺利入学。
第十七条 学院新生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朝阳路8号
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楼105室)
电话:0919-3589018 3589363 3198125
传真:0919-3589363
邮编:727031
招生网址:http://zsw.tczyxy.net
E-mail:tczyxy@126.com
copyright 2017 陕西普通高等教育信息网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本站点
您是本站第 8125520 位访问者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