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左下角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决定在继续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同时,自 2018年开始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2018年专项计划招生培养任务由50所高校共同承担,计划增加招生1490人。
专项计划有什么具体做法,一起来看↓↓↓
专项计划性质
专项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增招额度
2018年专项计划招生额度是各有关招生单位在2017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基础上的增加数,在201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专门用于相关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得挪作他用。2018年计划增加招生149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00人,硕士研究生990人。
承担单位
2018年专项计划招生培养任务由50所高校共同承担。承担单位要根据本计划人才培养目标,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专业特点,突出担任助教要求(博士不少于一年,硕士不少于半年),制定完善相应的培养方案,于2018年5月底前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招生管理
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相关增招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招生考试工作。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考试、招生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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