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2022年10月,教育部印发了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和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规范了省级统考考试科目、分值和内容,细化了考试评分方式,优化了考务流程,提高了省级统考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广泛征求意见,多次组织高校和专家研讨,在结合实际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陕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我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二是完善和改进考试方式。三是完善招录机制。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3.与以往相比,我省《实施方案》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一是省级统考基本覆盖全部艺术类专业。按照教育部要求,2024年我省将音乐类、舞蹈类省内院校校际联考调整为音乐类、舞蹈类省级统考,新增表(导)演类和播音主持类省级统考,不再组织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省级统考由原来的3类增加至6类,除生源相对较少戏曲类专业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省际或校际联考外,“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等6个科类均组织省级统考,基本实现了艺术类专业统考全覆盖。
二是考生文化课成绩所占的比重更高。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艺术类专业使用综合成绩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三是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高校和专业大大增加。改革后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均采取平行志愿模式录取,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将显著提高。
4.省级统考的科目和分值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我省组织院校和学科专家多次召开会议,制定了《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每个科类考试总分均为300分。
音乐类: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舞蹈类: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服装表演方向,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播音与主持类: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美术与设计类: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书法类: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5.2024年起,还有哪些高校可以组织校考?
答: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同意可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除教育部同意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外,其他高校(专业)均不得组织校考。
6.2024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如何录取?
答: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
7.2024年起,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有哪些?如何录取?
答: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8.2024年起,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如何录取?
答: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9.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有何调整?
答: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10.2024年起,健美操、啦啦操等项目如何招生?
答: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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