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快讯>中考当前位置:首页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9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审查及市级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作者:陕西普通高等教育信息网更新日期:2019-05-17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卫生和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发〔2019〕73号)要求,并参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陕教体[2008]4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体育、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特长生)报名审查及市级专业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长生考试项目

1.体育特长生考试项目(16个大类):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500米竞走、跨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围棋、轮滑、举重、游泳、射箭、射击、健美操、羽毛球、棒(垒)球。

2.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项目(6个大类):声乐、器乐(木管、铜管、弦乐、民乐、键盘、打击乐)、舞蹈、戏剧(曲)、美术、书法。

二、特长生报名办法

凡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具有《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5月15日—19日,具备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填报并打印《2019年西安市体育艺术特长生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连同照片必须为系统打印,不得复印表格,不得在表格上粘贴纸质照片,同时还须将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送所在学校。5月19日晚10时报名网站关闭,逾时未报的考生视为放弃。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后须将符合条件考生的获奖证书扫描件在报名网站统一上传。

“市外省内”考生直接在招收特长生意向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由招收学校审查后统一报所在区县教育局审定,并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备案。

三、特长生资格审查

1.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以下简称城六区)和国际港务区、高新区(仅含原雁塔区划入学校)、西咸新区(仅含原未央区划入沣东新地区学校)特长生资格审查程序:

考生填写《登记表》,连同个人参加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交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再由学校统一将考生《登记表》连同相关材料于5月22日前报区县教育局和相关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7日前将考生《登记表》、《2019年西安市体育艺术特长生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及所有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由市中招领导小组组建特长生资格审核专家组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

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考生,视作自行放弃特长生报考资格。

2. 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长安区、鄠邑区五区和蓝田县、周至县(以下简称五区二县)特长生资格审查参照城六区特长生资格审查程序,由各区县教育局自行组织实施。

划入高新区、西咸新区的原长安区、鄠邑区、周至县学校特长生招生资格由高新区、西咸新区教育局审定后,分别报长安区、鄠邑区和周至县教育局按五区二县实施办法具体落实。

3.报考西安市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学校的“市外省内”考生,由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报区县教育局和相关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报市教育局中招领导小组备案。

4.报考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游泳、健美操、羽毛球项目,已具有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统一考试免试资格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可直接报考特长生并参加市级专业考试,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5.材料报送要求:体育、艺术各自汇总成表,按具体测试项目分类登记,不同项目不得出现在同一份表内;表格内的“中考准考证号”必须按由小到大顺序排列;考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分类整理汇总,考生证书顺序必须与《汇总表》内排列顺序保持一致。各学校、各区县及相关开发区要同步登陆市教育局官网进行确认,具体办法详见网站说明。

6.市级专家组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开展专业考试等相关后续工作。

四、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

城六区和国际港务区、高新区(仅含原雁塔区划入学校)、西咸新区(仅含原未央区划入沣东新城地区学校)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工作由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跨区域“市外省内”考生在报考学校现场报名后,由招生学校负责其专业考试,并将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信息报所在区县教育局和相关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将审定名单于6月18日前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备案。

1.考试时间:6月15日(星期六),逾期不予补考(各项目具体考试时段详见市教育考试中心制定的《考试须知》)。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的考试地点为准。有关区教育局于6月12日在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中招部(504室)统一领取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考试须知》,及时下发考生。

3.考试办法:市级专业考试包括基本素质和专项素质两个部分,由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及要求见《考试须知》。考生考前可在西安市教育局官网上查阅。考生参加市级专业考试时,必须持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前一个月内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

4.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前,市教育考试中心区分不同项目将各考点考生《登记表》交考点学校。待专业考试结束,项目测试小组签署意见后将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登记表》返还考生本人。

5.考试结果报送与领取:市教育考试中心须于6月17日前将《2019年西安市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成绩名册》(见附件3,以下简称《考试成绩名册》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合格考生与不合格考生分类进行汇总,每类按照准考证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上报纸质一式三份和EXCEL电子版。6月19日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五区二县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参照上述程序,由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高新区和西咸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五区二县特长生专业考试安排,主动与相应区县教育局对接,及时组织本区内原长安区、鄠邑区和周至县划入学校考生按要求参加特长生专业考试。

五、市级专业考试结果的运用

1.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与符合本项目招生资格的学校进行联系,达成录取意向。(每个考生只能与一所招收特长生学校达成招收意向)。未按时达成录取意向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招生学校对达成意向考生及时进行网上确认。

2.达成录取意向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在“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应栏目中必须填涂与达成意向学校一致的志愿信息,并填选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项目,未按规定填报的考生将不以特长生进行录取。

3.各招收特长生学校在招收意向考生的《登记表》(一式一份)相应栏目内填写“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连同《2019年西安市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意向考生清册》(见附件4,以下简称《招收意向考生清册》)一式三份报区教育局和相关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和相关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所属招生学校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80%的比例签定意向,凡未达到的学校和区县要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具体原因。各区教育局于7月1日前分项目整理排列后报市中招领导小组(《招收意向考生清册》含EXCEL电子版和纸质)。7月8日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达成录取意向名单。

凡招生学校签定特长生意向数超过该校该项目计划数的,学校必须向家长说明特长生招生程序和风险,考生家长必须签定《风险自担承诺书》,学校签字盖章后,连同考生个人《登记表》一并上报。

五区二县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由区县教育局参照上述办法进行。跨区域“市外省内”考生招生工作按照西安市跨区域招生有关政策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各区县教育局、相关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按照特长生招收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要求,精心安排、认真实施,做到工作环节清晰,操作程序规范。

2.各有关学校要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的特长生招收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程序。要及时将我市招收特长生工作有关政策告知考生及家长,保证符合条件的考生能够按照要求参加特长生报名。各招收特长生学校不得无故拒绝符合条件考生

的报名申请及意向录取,对不符合本校特长生招生条件、未达成录取意愿的考生要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

3.特长生招收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大,关系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各级纪委全程监督,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各区县教育局、相关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做到程序公开透明。同时各有关学校要加强诚信教育,学生在向所在学校申请特长生报名以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

附件:1. 2019年西安市体育艺术特长生登记表

2. 2019年西安市体育艺术特长生登记汇总表

3. 2019年西安市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成绩名册

4. 2019年西安市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意向考生清册

点击下载附件.doc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全文公开)



友情链接

  • 教育部网站
  • 各省教育门户
  • 陕西教育网站
  • 市级教育局网站
  • 其他链接
  • 关于&声明

copyright 2017 陕西普通高等教育信息网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本站点

备案号:陕ICP备18003569号

您是本站第 8129409 位访问者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575号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