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作者:陕西普通高等教育信息网更新日期:2019-03-29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自主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特制定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招生计划与专业

1. 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招生招收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方面具有特长,且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可从中国科协网站查询获奖者名单)、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2. 招生计划

2019年自主招生录取总人数不超过225人。

3.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上海、浙江考生所报考专业需符合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1,最终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测试内容

包括面试、体质测试和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面试包括考察学生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内容,重点考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体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素质(详见附件2)。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考察学生是否色盲色弱,该测试结果仅作为专业安排的参考。

三、报考流程

1. 报名方式

考生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只可选择报考三个(含)以内专业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2. 网上报名

拟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10:00—4月15日23:59,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院校(华南理工大学)志愿,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上传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扫描件;

(2)学生本人全文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荐信》扫描件(请结合个人情况,在自荐信中表述对未来的想法,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地方、国家等);

(3)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加盖中学公章的扫描件;

(4)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加盖中学公章的扫描件。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5)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高考选考科目成绩加盖中学公章的扫描件。

上述所有材料(非上海、浙江考生无需第(5)项)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且确保网上提交的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其中,第(4)项获奖名称等信息须在系统《申请表》中如实填写,《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获奖证书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均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上述所有报名申请均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考生不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3. 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凡在中国科协网站查询不到名单者,一律不予初审通过。初审结果拟于2019年5月上旬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和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上详尽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参加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考试资格。

4. 确认考试

初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确认考试,请考生随时关注确认截止日期,未在确认时间内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 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报名系统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以系统内通知为准。

6. 面试安排

(1)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时间:2019年6月15日

(3)分值:总分100分

7. 体质测试安排

(1)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时间:2019年6月15日

考生需事先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8. 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安排

(1)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时间:2019年6月15日

四、成绩计算、入选确定及优惠分值

1. 体质测试

以高三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为标准,学生在五项中限选三项(一旦选定,不得更改),其中两项不合格者不给予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详见附件2)。

2. 根据考生材料初审结果确定面试资格,并根据面试成绩、专业志愿与调剂、计划数、体质测试情况及身体条件专业受限测试结果等,综合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入选资格考生原则上优先安排在发挥其特长的专业(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可不受附件1的专业限制),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

3.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优惠分值如下:除江苏、上海、浙江考生外,优惠20分(我校在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下同)。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一个A一个B及以上,优惠10分。上海市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以上录取。浙江省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以上录取。上海、浙江具体优惠分值可能根据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最新模拟数据进行调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公示为准。

五、录取原则

1. 所有自主招生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该市/省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且当年报考我校,专业志愿为公示的入选专业才可享受自主招生政策;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 根据自主招生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分值、我校在该省普通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上海市、浙江省为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 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与此简章有区别,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

六、监督机制

1.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2. 我校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严防权力寻租。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

3. 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通报。

4. 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按教育部要求,均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实行多级信息公开公示。

5. 我校具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及信访电话:020-87110195;来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清清文理楼(37号楼)403室。

七、其他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http://admission.scut.edu.cn/)为我校官方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各类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家长等善加利用,及时关注。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八、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20-87110737

咨询专线(6-7月):020-22236151 22236152 22236153 22236154 22236155 22236156

传真:020-87111502

Email:admit@scut.edu.cn

网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清清文理楼(37号楼)505室

邮编:5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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