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立项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建设31所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水平示范校),集中力量打造全省中职教育“第一梯队”。
《通知》指出,高水平示范校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建设项目分A、B两档,项目建设周期2年,2019年1月启动建设,12月中期评估,2020年12月进行结项验收。各市、县政府统筹推进项目实施,要把高水平示范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资金、政策等支持办法,重点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发展技能培训上下功夫。自立项之日起,项目学校的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省教育厅将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开展方案审核、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反馈预警、结项验收,根据建设实效实行差异化支持。对建设思路清、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省教育厅将加大支持力度;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调减支持力度,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终止项目;对挪用资金、弄虚作假的,终止项目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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