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4所外语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普通高校。2013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9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0名,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现将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习年限
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二、招生类别
博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类。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三、学费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至少符合下列一个条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5.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报考专业领域的科研论文或字数3000字及以上译作1篇(部);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者曾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译著(署名前两位);
7.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一)报考须知
1.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名无效:
(1)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
(2)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2.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请正确选择:
(1)非定向:录取后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的考生,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户口是否转入采取自愿)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就业。
(2)定向: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的考生,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及材料寄送
网报时间:2019年2月23日—2019年3月15日,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否则报名无效。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网报结束后请将以下材料整理齐全并按顺序码好,无需装订。于2019年3月20日前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招生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2)《西安外国语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两名推荐人分别填写);
(3)《体格检查表》(提供六个月以内的“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报告必须有照片,并含肝功和胸透检查结果);
(4)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硕士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研究生教务部门公章);
(6)所报考研究方向的研究计划书;
(7)发表论文、译作、论著的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双面打印;应届生提交论文初稿);
(9)往届生须另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或存档部门公章);
(10)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复印件。
注: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硕士论文答辩决议书或论文评议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或存档部门公章),否则将不能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2.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3月27日
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E区210室(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会议室)
流程:
(1)资格审查: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学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提供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缴纳报名费。
(3)核发准考证。
六、考试及考核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分为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招生两种:
(一)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招生考试分为笔试、专业面试、思想政治考核及加试四个部分。笔试时间:2019年3月28日全天、29日上午;专业面试、思想政治考核及加试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初试时统一公布。考试形式及范围如下: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三门,包括第二外国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第二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基础及专业综合考试满分各为150分。
(2)专业面试
各专业面试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的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面试中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二)“申请—考核”制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完善“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我校将从每年教育部下达的博士招生计划中,拿出部分计划用于“申请—考核”制招生,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
(1)近三年,发表我校认定的一类A级及一类B级论文1篇,或二类A级论文2篇,并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的科研创新能力审核的考生,可以直接予以录取;
(2)近三年,发表我校认定的二类A级论文1篇,并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的科研创新能力审核的考生,可提出申请,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导师组进行评议,决定是否录取。
上述论文发表均须考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论文研究方向与考生报考学科方向一致。我校论文级别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三)思想政治考核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考核。考核由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我校还将采用“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加试
所有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录取
普通招考的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科研成果及科研创新能力考核,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录取。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定定向委培协议书。
八、注意事项
1、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xisu.edu.cn/)及“西外研招”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
2、请考生如实填写相关资料,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3、第二外国语考试内容范围说明:
题型包括词汇与语法,完型填空,阅读理解,翻译与写作。难度相当于该语种专业本科二年级第四学期期末考试及格水平。
4、在博士报名及招生过程中,若国家有新的规定,以国家文件为准。
九、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211室
联系电话:029-85319238、029-85319671
传真:029-85319238
网址:http://yzw.xisu.edu.cn/
E-mail:yzb@xisu.edu.cn
附件:《西安外国语大学论文级别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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