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考生范围
我校考点受理符合我校考点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即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省内外招生单位的延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延安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仅接受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延安市的考生);
4.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仅接受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延安市的考生);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不受理其现场确认。我校考点网上报名人数已达5000余人,严重超过考点考位数,请不符合我校考点接收条件的考生修改考点信息,选择省内外其他社会考点。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1月6日—11月8日 ,详细安排如下:
◆11月6日8:30—11:30受理延安大学文科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政法、经管、教科、鲁艺、体育、文学、历史、外语、公管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11月6日14:00—17:00受理延安大学理科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数计、生科、物电、化工、石油、医学、建筑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11月7日8:30—11:30受理报考延安大学文科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报考政法、经管、马列、教科、鲁艺、体育、文学、历史、外语、公管学院的考生)
◆11月7日14:00—17:00受理报考延安大学理科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报考数计、生科、物电、化工、石油、附院、医学院的考生)
◆11月8日8:30—11:30受理报考其它院校的社会考生
因现场确认人数较多,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前来现场确认,原则上不受理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考生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地点
延安大学校本部敷仁楼六楼
四、现场确认流程
①阅读公告—②领取并填写流程单—③资格审查—④图像信息采集—⑤核对报名信息表—⑥签字确认—⑦提交报名信息表和流程单
五、资格审核材料要求
我校考点资格审核只是按照教育部的基本要求进行原则性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单位的报考条件,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单位招生简章或联系报考单位确认。因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考生“不准考”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点不承担责任。
(一)学籍在延安大学和报考延安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2.已注册学生证(已完成学年必须全部加盖注册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
4.《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二)报考延安大学的社会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
3.毕业证书(原件);
4.《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三)报考其他院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延安市的社会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
3.毕业证书(原件);
4.《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5.户籍在延安市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考生本人户籍信息页)。
户籍不在延安市,但工作单位在延安市的考生还需提供:①在延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②近6个月的工资条,③劳动合同。仅出具工作证明的不予确认。
(四)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继续教育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
3.《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阶段学历或学籍认证时出现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逾期将予以“不准考”。
具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均不予现场确认,不允许参加2019年研招考试。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对于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三)所有考生务必及时了解并熟悉所报考院校的招生考试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考试的,我校考点概不负责,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根据《2019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已在我校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退费。
(四)所有考生在确认前务必再次核对本人信息,本考点不承担任何信息修改工作。报名信息一旦确认成功,其所填报的所有信息均无法做任何修改,因此造成的问题,考生自负责任。
(五)我校考点身份证件仅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要求截至2018年12月25日有效。
(六)考生现场确认后,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我校考点相关考试信息及最新公告均在此进行通报。因考生个人未关注而造成的考试信息不知晓,我考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在考试期间,我校考点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组织的各项要求,采用各项技术手段确保考试有序进行。对违规违纪考生,将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凡在我校考点违纪作弊的考生,今后我校考点将不再受理其报名事宜。
延安大学研招办
2018年10月29日
copyright 2017 陕西普通高等教育信息网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本站点
您是本站第 8133221 位访问者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