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吸引内地高等院校毕业生来我县从事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及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20名学前及中小学特岗教师,
一、招聘岗位
学前教师20名
小学教师58名
初中教师21名
高中教师21名
二、薪酬待遇
1、工资:托里县为四类地区,工资待遇相比较高,硕士研究生学历月收入6594元,本科学历月收入6328元,大专学历月收入6001元,中师学历月收入5866元。其中含财政补助缴纳的“五险一金”,后续工资按工龄、职称评聘的增加而增长。
2、津贴:分配至乡村学校的教师每个月享受200元基层补助;每年享受取暖补助1500元及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第一年不享受);同时每年根据考核结果享受8000-12000元不等的绩效工资。另外我县从2013年开始实行政府专项津贴政策,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予以发放1万、1.5万、2万元不等的专项津贴,5年来我县共计924名学前及中小学教师享受,金额达1386.5万。
3、住房:聘用教师享受周转宿舍,周转宿舍有独立厨房和卫生间。
4、路费:聘用教师来到我县报销首次到托里的路费。
三、招聘对象具体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
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学历条件:内地高校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
教师资格证条件:
考生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3.专业条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以自治区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该目录可在新疆教育信息网内查询www.xjedu.gov.cn),自行下载查看。
4.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招聘办法
自主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科局等相关部门等组成招聘组简化招聘程序(不设笔试环节)赴内地组织专场招聘,或本地安排面试考点进行面试。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面试合格后且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对面试环节国家通用语言应用能力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学前及中小学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在服务期内,在工资、津贴、晋级、职称评聘、评优选先、参加培训等方面享受本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享受按规定纳入我县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六、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张抗美13899392351;李彩丽13899372938
闫桂霞18097792001;王丽芳18097792200
曾 彦18999492234;黄洁13399732893
七、签订聘用协议书
一经录用,公示5-7日无异议后,与拟聘人员签订《托里县教育局学前及中小学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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