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在2018级理工类新生中选拔成绩优异的学生进入教育实验学院“拔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或航天学院“航天科技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学习。
一、教育实验学院“拔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教育实验学院是西北工业大学对优秀本科生实施英才教育的荣誉学院(Honors College,HC),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基地和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学院起源于1985年成立的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班(简称“教改班”),2001年教改班改制成立教育实验学院,隶属学校教务处管理。2007年,学院获批首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4年成为独立运行学院。
教育实验学院立足“协同育人、理工交融、中西融汇、追求卓越”的人才培养理念,整合全校优势工科、理科专业,汇聚全校优质资源,分航空航天、机电、材料、信息及计算机、数理五个大类,对学生实行“大类+专业”本-硕-博贯通培养。本科期间,按“前期拓宽视野、加强基础,后期自选专业、个性发展”模式培养,逐渐弱化甚至打破学科专业界限。前两年按大类统一培养,后两年按照专业进行个性化培养,同时采用“本科导师制”个性指导培养方式,将大类目标、专业要求及导师个性化要求相结合实施荣誉教育教育,努力营造一个有助于学生充分发展、突出创新能力和全面人文素质培养的学术环境和氛围,为学生将来成长为有个人修养和社会担当、有人文情怀和科学精神、有历史眼光和全球视野的领军人才提供平台,为学生成长为“三航”和多个技术科学领域的国际一流学者或领军人物打下坚实的基础。
教育实验学院网址:http://honors.nwpu.edu.cn/
教育实验学院“拔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特色:http://honors.nwpu.edu.cn/info/1133/3417.htm
二、航天学院“航天科技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航天学院作为西北工业大学三航特色之一,由著名飞行力学专家、我国航天教育事业奠基人之一、中国工程院陈士橹院士于1958年创建,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宇航院系之一,拥有完善的航天工程学科专业和国内一流的科研平台,为国家培养了航空航天方面的高级人才6000多名,其中200多位校友担任集团公司、院所、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及副总师以上职务,学院已然成为我国航天科技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目前,学院每年毕业近200名本科学生,其中约70%进入研究生阶段深造,在校学生中研究生比例已超过本科生,事实上人才培养模式已逐渐由普及教育转变为精英教育模式。面对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中国航天由航天大国向航天强国迈进,由跟跑到并肩至领跑,并进入国际航天的舞台中央的格局,航天领域对人才的需求不仅体现为知识和素质,同时对创新能力和国际化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航天学院“航天科技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本研一体(3+X+1培养模式,即本科3年+硕士2年或博士4年+国际化/研究院所实践1年)的培养过程;致力于培养航天领域学术创新、工程研究和科技管理领军人才。
详情请点击:航天学院网址:http://hangtian.nwpu.edu.cn/
“航天科技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介绍:http://hangtian.nwpu.edu.cn/info/1369/11681.htm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我校将根据录取进度陆续公布各省申请资格分数线;
2.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需填报《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实验学院“拔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或航天学院“航天科技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018级学生转入申请表》(附件1);
3.申请转入的新生还需提交《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实验学院、航天学院选拔自荐表》(附件2);
4.相关申请材料请在7月24日17:00前按照申请第一志愿发送申请表及自荐表。第一志愿申请教育实验学院“拔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新生请将材料发送至:honors@nwpu.edu.cn;第一志愿申请航天学院“航天科技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新生请将材料发送至:zhangyan@nwpu.edu.cn。,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将转入教育实验学院拔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或航天学院“航天科技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学习;
5.审核结果8月4日后可登陆“西北工业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6.通过审核被录取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仍按原录取专业发放,入学时按转入专业到新学院报到;
7.咨询电话:
教育实验学院咨询电话:029-88494329,管老师13484593532,QQ群247806330
航天学院航天科技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咨询电话:岳老师13571818923,张老师15929915596,QQ群796722363
8.咨询时间:7月22日-7月24日,每天10:00-17:00。
特此公告。
各省申请转入资格分数线(持续更新)
省份 |
分数线 |
省份 |
分数线 |
省份 |
分数线 |
广东 |
602 |
天津 |
640 |
广西 |
625 |
江苏 |
381 |
浙江 |
645 |
福建 |
616 |
北京 |
643 |
海南 |
737 |
内蒙古 |
640 |
吉林 |
642 |
黑龙江 |
630 |
湖南 |
631 |
四川 |
650 |
山西 |
|
新疆 |
625 |
江西 |
626 |
云南 |
644 |
重庆 |
644 |
上海 |
544 |
湖北 |
|
辽宁 |
650 |
宁夏 |
|
河北 |
664 |
河南 |
640 |
安徽 |
|
山东 |
645 |
陕西 |
|
甘肃 |
|
贵州 |
620 |
|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实验学院“拔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或“航天科技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018级学生转入申请表》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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